为加强房产管理,减少房产空置率,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截止7月23日,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7月份已经成功将上海灵山路600弄桃林一小区37号501室、中山北一路1250号3号楼607室、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50号3号楼1104室、温州市鹿城区环城东路绿景大厦1、2幢122室和204室共四处房产出租,出租面积共计1050.52㎡,租赁价格较评估总价溢价8.79%,有效提高了公司房产出租率,增加租赁收入。 为充分扩展租赁渠道,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资产营运管理部积极开展资产管理工作。一方面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、房产租赁网站、传统纸媒多种渠道,将租赁房产推向市场,另一方面视市场反馈情况,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,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调整租赁细节,争取租赁双方达成互惠互利的一致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