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次公开招租房产1宗,建筑面积176平方米,基本情况如下: 该房产经评估机构评估,并按相关程序审批,现将有关招租情况公告如下: 1、报名人为自然人的,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 2、报名人为法人的,法定代表人应对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。 3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地点: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508室,联系人:侯先生,联系电话:85502017 温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